您好,欢迎来到聚拍网!

请  

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 : 
首页 > 拍卖预告 > 拍卖预告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中心副产品销售竞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9 14:33:50

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

  • 竞标方式

采用年度均价的方式,对2026年湖南石化热电部两个片区(二区、三区)全年粉煤灰的31万吨中的25万吨进行一次性网络公开招标销售(聚网页)。招标总量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粉煤灰。

(一)中标单位数量:

  • 热电部25万吨粉煤灰分为第一标段8万吨(二区5.6万吨+三区5.2万吨)、第二标段8.3万吨(二区4.3万吨+ 三区4万吨),标段5.9万吨(二区3万吨+ 三区2.9万吨)三个标的。根据投标人所投综合得分的高低依次获取相应的标的。本次竞标采取综合评标方式(商业分占60%、技术分占40%),取得综合评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中标第一标段10.8万吨(二区5.6万吨+三区5.2万吨)、第二名中标第二标段8.3万吨(二区4.3万吨+ 三区4万吨),第三名中标第标段5.9万吨(二区3万吨+ 三区2.9万吨).说明:由于生产方式和煤质的影响(特别是新区因锅炉设计煤种影响粉煤灰游离氧化钙高),粉煤灰产量及质量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1、第一和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的标的量为估算量(比值9:7:5),实际量可能与估算量不符,实际运行中按比例分配,两个区域均按照估算量的比值9:7:5分配。2、湖南石化对所产粉煤灰质量不做任何承诺。

 

  • 竞标价格:

1、本次竞标设底价为含税价4元/吨。

2、按照竞标条件和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以中标候选人中的最高报价作为本次竞标所有粉煤灰的合同价格,实现价格统一。

3、有中标候选人不接受竞标确定价格,视为放弃,则份额从综合评分第四名及以后的投标人依次递补。

(三)装载运输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安排符合规范的人员和粉煤灰罐车(其中二区允许手续齐全的电车装运)到现场提货、严格过磅计量,确保低于标载出厂

2现场装车现场设备卫生、沿途道路中标单位安排专人负责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保障竞标后粉煤灰顺利出厂,在招标结果明确后3个作日内按照中标价格,中标单位先期缴纳一个季度的合同履约保证金50万至我公司如不能如期缴纳,视为中标单位弃标,湖南石化将采用与其他承销商进行商务谈判的形式确定该承销商份额的处置。然后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销售合同,各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完毕,合同正常履约完毕退回履约保证金另中标单位提前缴纳1个月的预付款作为风险抵押金

2、如果承销商连续三天无法完成日计划销售量,将视同违约,湖南石化将终止与该承销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并没收风险抵押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出现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为了确保粉煤灰不胀库能及时出厂,湖南石化采用商务谈判确定该承销商份额的处置。优先选择其它中标承销商协商,代为销售,追加合同;其次选择未中标承销商进行协商,签订合同。具体价格通过谈判决定,必要时动用风险抵押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中标单位应对粉煤灰接收单位处置资质进行审核,不得将货物转售给没有处置资质或污染防治措施不达标的接收单位。中标单位违反规定,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责任;我公司视为中标单位违约,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中标方转移灰至湖南省以外地区需提前书面报告我公司,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备案,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外送出省。

5、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响应:原则上所有粉煤灰应全部以干灰形式出厂销售,任何情况下承销商均应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自己份额销售任务,否则将按违约终止合同处理。

6、工厂周边民情复杂,如遇纠纷事宜,中标单位需自行负责所有协调工作,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合同的正常执行。

7、投标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操纵竞投,违者依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8、招标程序因委托方撤回委托,或因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发生使招标程序暂停或终止的,委托人、我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9、招标人在招标前应自行认真核实,查验标的信息,自行判断标的的现状是否符合其相关资料或描述。我公司不对标的数量、质量、种类、规格、实用性等情况作任何承诺,如中标成功,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粉煤灰利用处置设施,如成员单位包含环保砖厂、水泥厂、大型搅拌站等。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投标人或联合体必须提供固体废物利用收集、储存处置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粉煤灰利用处置设施的环评文件等能证明其具备粉煤灰消纳处置能力。

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粉煤采购/销售/利用/处置相关类目(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已完成年度报告公示)。

终端客户应具备:

  1. 环评批复/备案文件(环评及验收文件明确涵盖粉煤灰贮存、处置或综合利用环节);
  2. 环保竣工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许可事项包含对应污染物排放,且在有效期内
  3. 排污许可证(涉粉煤灰储运、利用排放污染物时,无超许可范围经营情形)

具备储存条件的需提供:

a、贮存设施平面图及防渗漏、防扬尘措施说明(贮存设施符合环保标准,无露天堆放、扬尘泄漏风险);
     b.综合利用的需提供符合《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    证明材料(综合利用方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违规处置)。

C、设施说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全套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石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7、信用中国 地方生态环境局公示信息截图(a.近3年无重大环保违法处罚记录b.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

(三)专用资格条件

1、参与竞标单位能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8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应包括粉煤灰产品的销售、使用等内容,水泥生产企业视为具备这一条件。

2、参与招标单位自身拥有产品使用或销售经验2年以上,2024年2025年每年销售或使用粉煤灰量均不低于4以增值税发票为准或者其他能证明处置数量材料如与我公司有相关销售记录的单位可不需要提供)。

3、参与招标单位需在以云溪热电部为中心、半径200公里范围内,具有自主产权、储存能力一万吨以上的粉煤灰储罐或者租赁有效期2025年和2026年储存量一万吨及以上的储罐。

四、竞标工作相关安排

1、报名及竞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9:00起至2025年12月23日17:00

报名地点湖南石化运营楼销售中心807

联 系 人:吴河清  0730-8493667  13907308753

2投标人在领取竞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3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现场提交

4、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00     

5、开标地点:湖南石化运营楼销售中心8楼会议室。

  • 下载APP

    扫描下载聚拍网APP 扫描下载聚拍网手机客户端
  • 关注

    关注抖音发现更多机会 关注抖音发现更多机会
  • 我要参拍

  • 我要处置

  • 客服

  • 顶部

  • 发布拍卖委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