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9 14:35:02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粉煤灰销售公开招标竞价文件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石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另:
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粉煤采购/销售/利用/处置相关类目(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已完成年度报告公示)。
终端客户应具备:
具备储存条件的需提供:
a、贮存设施平面图及防渗漏、防扬尘措施说明(贮存设施符合环保标准,无露天堆放、扬尘泄漏风险);
b.综合利用的需提供符合《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证明材料(综合利用方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违规处置)。
C、设施说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全套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专用资格条件:
1、参与招标单位能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8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应包括粉煤灰产品的销售、使用等内容,水泥生产企业视为具备这一条件。
2、参与招标单位自身拥有该产品使用或销售经验2年以上,2024年和2025年每年销售或使用粉煤灰量均不低于4万吨(以增值税发票为准,如与我公司有相关销售记录的单位可不需要提供)。
采用年度均价的方式,对2026年湖南石化两个片区(二区、三区)全年粉煤灰的31万吨中的25万吨进行一次性网络公开招标销售(湖南石化公司集成网页)。招标总量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粉煤灰。
说明:由于生产方式和煤质的影响(特别是新区因锅炉设计煤种影响粉煤灰游离氧化钙高),粉煤灰产量及质量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一)第一和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的标的量为估算量(比值9:7:5),实际量可能与估算量不符,实际运行中按比例分配,两个区域均按照估算量的比值9:7:5分配。
三、竞标价格:
1、本次竞标设底价为含税价4元/吨。
2、按照竞标条件和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以中标候选人中的最高报价作为本次竞标所有粉煤灰的合同价格,实现价格统一。
3、若有中标候选人不接受竞标确定价格,视为放弃,则该份额从综合评分第四名及以后的投标人依次递补。如无替补,剩余份额可按比值9:7分配至一、二名。
四、装载及运输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安排符合规范的人员和粉煤灰罐车(其中二区允许手续齐全的电车装货)到现场提货、严格过磅计量,确保低于标载出厂。
2、现场装车、现场及设备卫生、沿途道路清洗由中标单位安排专人负责。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为保障竞标后粉煤灰顺利出厂,在招标结果明确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价格,中标单位先期缴纳一个季度的合同履约保证金50万至我公司(如不能如期缴纳,视为中标单位弃标,湖南石化将采用与其他承销商进行商务谈判的形式确定该承销商份额的处置)。然后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销售合同,各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完毕,合同正常履约完毕后退回履约保证金。另中标单位需提前缴纳1个月的预付款作为风险抵押金。
2、如果承销商连续三天无法完成日计划销售量,将视同违约,湖南石化将终止与该承销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并没收风险抵押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出现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为了确保粉煤灰不胀库能及时出厂,湖南石化采用商务谈判确定该承销商份额的处置。优先选择其它中标承销商协商,代为销售,追加合同;其次选择未中标承销商进行协商,签订合同。具体价格通过谈判决定,必要时动用风险抵押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中标单位应对粉煤灰接收单位处置资质进行审核,不得将货物转售给没有处置资质或污染防治措施不达标的接收单位。中标单位违反规定,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责任;我公司视为中标单位违约,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中标方转移灰至湖南省以外地区需提前书面报告我公司,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备案,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外送出省。
5、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响应:原则上所有粉煤灰应全部以干灰形式出厂销售,任何情况下承销商均应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自己份额销售任务,否则将按违约终止合同处理。
6、工厂周边民情复杂,如遇纠纷事宜,中标单位需自行负责所有协调工作,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合同的正常执行。
7、投标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操纵竞投,违者依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8、招标程序因委托方撤回委托,或因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发生使招标程序暂停或终止的,委托人、我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9、招标人在招标前应自行认真核实,查验标的信息,自行判断标的的现状是否符合其相关资料或描述。我公司不对标的数量、质量、种类、规格、实用性等情况作任何承诺,如中标成功,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按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两项
(1)商务评分占比60%,报价第一名的投标方获商务评分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以此类推。
(2)技术评分占比40%,按投标方近两年销售业绩(40分)、储存保障(40分)及运输能力(20分)评分。
两项评分总分第一名投标方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的投标方列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名的投标方列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后一名投标方依次。
(3)竞价方需提供提供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评标要求:
(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竞标方被否决:
④投标人或联合体未能提供粉煤灰利用处置设施的环评文件、固废综合利用、处置证书等能证明其具备粉煤灰消纳处置能力等材料的。
(2)如出现多家投标方评分相同,评标委员会可现场要求评分相同的投标人重新报价,组织再次评标。
3、竞标方报价表:
商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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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品类型 |
全年自提含税价格(吨/元) |
投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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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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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技术评分表(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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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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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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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销售 业绩 |
40分 |
对竞标方2024、2025年两个年度销售平均量进行打分:(以与岳阳市区为中心半径200公里内产灰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 销售量≥4万吨,得20分; 销售量大于4万吨,每增加5000吨时得分增加1分,最高得分10分。 投标方为终端用户加10分; |
{注:经市场数据分析,周边地区经营量4万吨以上企业约有10家,此条以4万吨作为门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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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存储 保障 |
40分 |
竞标方拥有自有产权粉煤灰储罐的,容量≥10000吨,得30分。每增加1000吨加2分,最高得分40分。 竞标方拥有粉煤灰储罐租赁合同的,容量≥10000吨,得15分,每增加1000吨加2分,最高得分30分。 其它:竞标方提供控参股证明文件复印件,承诺储罐能存储湖南石化热电部产粉煤灰。已与其他产灰单位签订的储罐租赁协议不予认可;以热电部云溪片为中心,半径超过150公里粉煤灰储罐不予认可。 |
{注:此条款考核储罐越近、存储我部粉煤灰量越多说明应急能力越强,能保障热电部粉煤灰滞销时能顺利出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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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运输能力 |
20分 |
竞标方具有自有产权粉煤灰道路运输资质得10分,拥有自有运输车辆≥5台加10分,最高得分20分。 (竞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没有运输资质,本项不得分。 |
{注:此条款考核车辆越多,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越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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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投标单位在岳阳地区出现违约退场的情况。技术评分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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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竞价方需提供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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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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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销售 业绩 |
竞标方2024、2025两年粉煤灰与以岳阳市区为中心半径200公里范围内产灰单位直接签订年销售量产灰单位销售合同,单位为万吨(竞标方提供合同及月度销售量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
{注:经市场数据分析,周边地区经营量4万吨以上企业约有10家,此条以4万吨作为门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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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存储 保障 |
竞标方自有产权粉煤灰储罐及2025、2026年两个年度的租赁合同(竞标方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
{注:此条款考核存储能量越多说明销售区域就越广,能保障热电部粉煤灰滞销时能顺利出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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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运输 能力 |
竞标方粉煤灰道路运输资质及车辆信息。 |
{注:此条款考核车辆越多,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越强} |
四.竞价开价
1竞价开价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时00分。
2竞价开价地点:湖南石化运营楼销售中心会议室
本次竞价对承包商不作经济补偿。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
非招标竞价业务联系人:吴河清
电话:0730 -8493667 13907308753
电子邮箱:wuhq57.hnsh@sinopec.com
六.销售人名称及银行相关信息
名称: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岳阳市云溪支行
帐号:1907060629200129479
销售组织机构: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中心
2025年12月 19日